总第 4625 期
遇见小面创始人道歉
网友“吵翻了”
6月15日凌晨1:27分,“遇见小面”创始人宋奇深夜在官博发布《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》,写到“最近几天因为商标风波,令渝见小面老板和老板娘疲惫不安,感到十分抱歉和愧疚,在此诚挚道歉。”
信中提及,决定将已注册的第35类“渝见小面”商标无偿赠予渝见小面,“你们可以不用改换招牌而放心使用。如果你们还需要继续申请第43类商标(目前可以申请注册)或者还有其他方面的需要,我们也很愿意提供必要的帮助。”
宋奇在信中强调:遇见小面内部也一直在反思,在企业文化中一直强调正直、善良,而今天发生的事情与公司价值观背道而驰,是公司管理上的重大失误,
“对此我们承认错误,承担后果,不甩锅,今后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。同时,我们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,并呼吁商标保护工作科学、良性开展。”
然而,致歉信发布后,#遇见小面创始人致歉 迅速冲上微博热搜第一,有网友表示支持“改正错误才能继续前进”,有网友不买账,表示“这不是遇见小面第一次起诉个体商家了”“一个道歉信为什么选在凌晨发?就大大方方的白天发”,还发出“全网抵制遇见小面”的激烈言辞......
另外,引发不少“遇见小面”的储值会员退款以表达不满,有网友晒出“储值随时退”功能疑似被限制的截图,对于退款争议,遇见小面工作人员表示“线上退款始终正常开放,只是近期退款的用户数量大幅上涨。”
此外,还有不少网友纷纷扒出了遇见小面的“预制调料包”,话题直接烧到“遇见小面是预制菜”的质疑声,总之,这一风波事件在全网尚在持续发酵......
复盘本次事件时间线:
6月3日,河南南阳一家经营两年多的“渝见小面”老板收到来自法院的电话和法院传票,称其涉及“侵害商标权纠纷”,被告是“渝见小面”,原告“遇见小面”,原定6月17日开庭。
6月11日-12日,据相关社交媒体报道,视频里“渝见小面”老板娘毛女士接受采访时“崩溃大哭”,称“赔偿加起来有近1万块前,8块钱我卖一碗面,就能赚到一两块钱,我得卖几千碗面才能赚到这1万块。”随即该视频持续发酵,被诸多社交媒体解读,舆论压力给到遇见小面。
6月13日,遇见小面官博曾发布过一封《关于商标事件的说明》,提到“于6月12日已沟通撤销对‘渝见小面’的诉讼,并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。”
经历本次风波,遇见小面不仅面临品牌口碑崩盘的“网曝”,市值和股价也跟着受到了冲击。
遇见小面,“过度维权”了么?
事实上,遇见小面也挺冤的。
从现在已有的事实来看,站在法律层面看,遇见小面的起诉行为,无半点过错。
事实上,并不仅仅是“遇见小面”觉得“渝见小面”因为音似而侵权,而是因为本身“渝见小面”这四个字的商标,就在“遇见小面”手里。“遇见小面”手里握着“渝见小面”的商标而去维权,没有一点问题。
但问题是:“遇见小面”如果是打击一家有组织、有规模的餐饮品牌侵权,无可厚非,但现实是:正在使用“渝见小面”门头的,是一家个体户,或者说夫妻老婆店。
以商标侵权的名义,利用上市公司优势的法务资源,去打击一家弱小的个体门店,并索赔经济损失,这是遇见小面这次维权暴露的核心问题。
换而言之,遇见小面的维权,过度了。
根据业内人士的推测:此次过度维权,大概率原因出在了维权机构的“外包”上。
内参君了解到,近年来,越来越多的品牌,将商标维权外包给第三方律所或代理机构。这些“代理”通过批量发起诉讼、专业施压等方式“逼迫”被诉人和解,实现获利。一些小商户,收到法院传票就“乱了阵脚”,往往选择和解,掏钱息事宁人。
这种机构,与餐饮行业屡见不鲜的“职业打假人”有异曲同工之处,二者皆以“法律”为挡箭牌,看似公正维权,实则牟取私利。
对于第三方机构而言,赢了官司或达成和解,只要商户给了钱,那么自己就有利润。于是,“商标权”成了一些机构或品牌“霸凌”小微商户的工具。甚至,连基本的信息都不核实。比如,微博上有网友评论自己也被告了,但“店已经倒闭了半年了”。如此“草率”的风格可见一斑。
◎网友晒出了自己的“被告经历”
因此,遇见小面的过度维权,是行业“第三方维权惯性动作”的一次问题暴露。遇见小面创始人的致歉信中也说:“我们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,并呼吁商标保护工作科学、良性开展。
资深知识产权律师骆顺耀坦言:“当前商标维权领域中,一种风险代理模式亟需纠偏:不少商标权人与律师(甚至非律师代理人)签订合同,不支付前期费用,维权成功后按约五五分成。这导致代理人从自身利益出发,尽可能多地发起诉讼,形成‘多告一个、多赚一份’的商业逻辑。”
骆顺耀认为,合理的维权应当回归企业主导,由企业负责筛选真正需要追诉的侵权案件,并承担相应的前期代理费用,而非将全部成本和风险转嫁于胜诉分成。
然而,客观分析风波始末,真正让公众不满的点在于:反对打着维权旗号行法律霸凌之实;同时,原告享有起诉的权利,但当其把枪口对准最弱小的经营者,这种行使权力的方式已偏离保护商标权的正当目的。
遇见小面的公关失误
从品牌方的角度来看,遇见小面在此次事件中的公关动作,也值得反思。
一是品牌公关的反馈太慢、时间拖得太久。多少有点“不得不”的意思。
商户哭诉的视频已经在各大社交平台“发酵”好几天了,遇见小面这边一直“按兵不动”,直到15日凌晨,创始人才出面道歉。难怪网友评价“这哪里是道歉?是股价快掉没了才不得不出面。”
现在的大环境下,舆论是非常容易“炸锅”的。生活不易,高压之下,舆情容易火速失控。可能遇见小面也没想到,一个维权事件会演变成“打击弱势群体”,导致网民发动抵制,甚至话题异化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不及时处置,很容易重蹈去年行业“预制菜风暴”的覆辙。这将是一个上市公司不可承受之重。
二是虽然维权一事为“第三方律所”所为,但作为诉讼主体,品牌方也不应置身事外。
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兰针对该事件评价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67条现行有效,若第三方在维权中存在过错,品牌方作为委托人可能需就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责任。在“遇见小面”案例中,若品牌方对第三方的不当行为存在明知或应知情形,可能需共同担责。
“遇见小面”品牌故事强调“创业艰辛”和“重庆同行支持”,但其维权行动(起诉多家小微餐饮店直至其注销)被公众解读为对同类创业者的打压,导致情感共鸣反转为道德谴责,严重损害品牌形象。
在汹涌的舆论浪潮之下,法律逻辑被彻底裹挟,情理共情已然成为了时间的“主角”。没有人深究小店店名是否真的侵权、是否蹭取品牌流量,充斥在网络上的,是“港股上市公司欺负8元小面馆”。网友的愤怒在于——知识产权的存在,本应是打击恶意山寨的武器,而不是欺负小微创业者的大棒。
正如餐饮老板内参创始人秦朝所说:“正确认识品牌公关,公关不是危机救火,而是日常维护。老板是品牌第一人,但不是公关第一人,对外第一口径最好由企业名义发出,留有两三步余地。切忌危机关头“英雄主义”,老板冲上一线,很容易产生新的破绽。这封道歉信无疑诚恳,但不能不说也有一些新漏洞。”
真正的品牌智慧
应该带有温度
遇见小面的风波,或许告一段落。换个角度想,尽管已经撤诉,但品牌已经失去了一部分民心。
而此次风波也给餐饮老板们一些理性的警示:
当下餐饮市场,有关商标等侵权现象无处不在,但餐企切忌不能盲目委托第三方维权,一定程度上虽然这样做对品牌无本万利,但由于维权是对方主营业务和最大利益,本质上与品牌立场价值观并不一致,很容易采取无差别打击手段,继而给品牌公关埋下危机隐患,令品牌形象受损。
头部品牌或上市企业的一言一行都被市场“监视”,在高度敏感的大环境里,很多餐饮老板选择噤声,小心行事,但“鸵鸟”不代表无事,长期失声会割断品牌与大环境的沟通关系,反而变成脆弱的敏感体质。建立强大品牌的目的之一,恰恰是在危机时刻抵御风险的重要工具。
事实上,在品牌声誉的管理过程中,大众感受和情绪往往要比法律条文更有“决定性”,起诉合法但不等于合理,法律是企业行为的底线,但不是品牌沟通的天花板。
所以,品牌在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的同时,适当的少讲一些道理法律,多讲一些人性关怀,少辨一些是非,尽量多点共情,这是头部品牌应该展现的包容心,大众点评显示,全国各地以“渝见小面”命名的门店数量不在少数。
此外,公开信息显示,河南南阳“渝见小面”老板李勇在社交平台回应遇见小面致歉信,他提到“于私于家庭而言,我无法坦然接受这份道歉,但身为一名深耕小面行业的手艺人,为了整个行业的声誉与发展,我选择站在行业角度接受致歉,我不愿看到这场风波持续发酵。”在矛盾尚未进一步激化时及时止步,这一“收手”也获得许多网友赞成。也有网友们在评论区客观提醒“事情已经告一段落,好好做生意吧,千万别想借此当网红,会被自媒体和流量反噬的”。其实,无论是遇见小面还是“渝见小面”,风波结束后,都应该尽快回归日常经营本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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